音樂展業空間兩三

近日,台中的事情和女巫店的事情讓很多獨立音樂圈的朋友再度開始關心live house生存的問題。

對於此議題,苦勞網的文章 (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62042)在最後的段落裡引述河東洪:

 

何東洪強調,這次不應急著要求政府回應,「一急就讓很多聲音被掩蓋,我們要的究竟是什麼,應該要談清楚。」

 

我心想,台灣的獨立音樂人經常會說,“台灣的音樂環境怎樣怎樣,國外都怎樣怎樣”

於是我開始去查詢一些所謂搖滾輸出大國,他們國內對於獨立音樂展演空間是否有相關法規

是否條理比較清晰,是否申請比較容易,是否可以作為提出訴求的參考。

 

不料,我首先查詢到的是這幾則新聞:

 

http://www.guardian.co.uk/music/2010/dec/31/live-venues-licensing-laws-luminaire

這裡講到的是近年來,英國許多提供現場音樂的空間被迫關閉

原因是取得相關執照的法規過於嚴苛,凡是提供現場音樂的空間

上至大型音樂廳下至有鋼琴演奏的餐廳,都需經過昂貴且複雜的手續

http://www.parliament.uk/briefing-papers/SN05134.pdf

英國議會的這份資料顯示2009年有文化團體提案修法

企圖讓200人以下空間或是兩人以下不插電演出,可以不須申請許可,就進行展演

(在英國,這類型的許可歸類在“regulated entertainment"-受管制性娛樂事業)

英國前政府一開始不予理會,但後來又開始重新思考,並有許多專業諮詢及研究的動作

http://blog.musicroom.com/music-news/mia-supports-live-music-venue-amendments

上面這是同一件事的另外一則報導。

 

http://www.thevillager.com/villager_171/neightborsindiscord.html

這則是美國,紐約,2006年雜誌的報導

在東村一間新開的music club還沒有開張,就遭受鄰居抗議

儘管業者強調他想要經營的是成熟人市場

進行爵士,古典,詩歌朗誦等表演項目

但居民不相信他的說詞,並發起社區居民連署

呼籲相關單位拒絕核准其飲酒執照之申請

 

http://mps.vic.greens.org.au/node/1779

另外這是澳洲墨爾本的資料

這個部份,我還沒有了解前因後果

但似乎是,當地法規將“live and amplified music”認定為酒醉亂事的肇因之一

因此將現場音樂展演空間以酒店業的法令司管

也因此,許多空間必須負擔聘請保全人員的壓力

撰文的人發起連署希望相關單位

1. 展開學術研究,了解酒醉亂事的原因

2. 將提及“現場音樂”的辭彙從飲酒業相關規範中移除

3. 政府應形成一套文化政策,使墨爾本維持其澳洲音樂之都的地位

 

值得注意的是,在文中,作者提及他羨慕布里斯本的相關政策

使得該地音樂場景近年來活躍許多,居民對於噪音的反應也很少

這個部份引起我一些好奇,但我還沒有去了解

 

總之,看了這些東西後,我的感觸是,這並不是台灣的問題

走到哪個國家,有搖滾愛好者的地方,就有乞求安定的保守居民

我開始找這些資料的時候

動機是惋惜即將關閉的女巫店,想要尋求一些例證與依據

提供給任何想要發起對話的人

但看完之後,覺得不論如何,一些妥協是必然的,

因為地球人類當中就是有覺得你很恐怖不想要你在他旁邊的人口

尊重與雙贏可能還是最後談判的出路

 

但是所謂的“雙贏”就是:我要想出一個讓你也贏的方案,你才會讓我贏

究竟布里斯本的做法是什麼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調查一下

我也會繼續找資料了解

 

另外一個值得研究的對象是日本

因為我們所使用的“live house"這個語彙,在歐美國家並不存在

日本live house為何蓬勃?這個部份我也滿想了解

但我看不懂日文,但我相信如果有原文資料會最貼近狀況

能夠知道他國法令及他國人民與政府對話的實際內容與訴求

就像我上面列出英國議會的資料,這種東西不會被翻譯成中文

 

回到台灣上面,有些問題也許是不管哪個國家都會發生

但台灣的環境跟上述環境的差別在於

你在紐約或倫敦關了十間可能還有十間

第一篇英國新聞裡面堤及“提供現場音樂的酒吧的盈餘比不提供現場音樂的酒吧高出44%"

這句話會在這篇新聞裡出現,顯示了兩點

第一點是,在英國這些地方都還是被認為是酒吧,音樂是這些酒吧所提供的服務

第二點是,在英國,觀賞現場樂團演出有很大的市場

 

市場,是的,這才是台灣不能與英國相提並論的地方

也是live house數量這麼少都還不能維持的原因

因為這些獨立樂團,在台灣沒有那麼大的市場

這並不是要鼓勵音樂人遷就台灣市場或扼殺冷門音樂

(如果你認識我,你不可能覺得我會這樣想)

而是對於“不一樣的”或“另類”的事物的接觸與吸收,這件事情本身

在歐美日等國家中,就是一個有市場的文化活動

而之所以人們有這樣的習慣願意去搜集藝文資訊,聆聽新音樂

這也許是另一個問題,應當由另一篇文章去探討

但簡單地表達個人看法,我認為是教育層面的問題

特別是獨立思考的教育

~我國的教育不鼓勵獨立思考~

獨立思考的教育,對學子造成的影響,不只是科學思考與議題的辯證

如果獨立思考的概念深入兒童的心中

他會思考建立自己在社會文化中的定位,而許多兒童會養成以個人品位來建立這些定位的習慣

於是他會願意尋找不同的音樂來探索自己的喜好

會願意從事不一樣的休閒活動來建立個人風格

相似的人會形成族群,造就“場景”

我真的扯遠了,講太多了,大家看得也累

就先這樣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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